手机维修数据丢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手机修理「手机维修数据丢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时间2025-01-17 01:09:38发布yu分类文章浏览133
导读:江 阴 消 保 委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查看更多内容……手机维修数据丢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01案情简介2024年6月初,消费者方女士所使用的手机出现了黑屏故障,随后她将该手机送至镇区的一家手机维修店进行修理。一周后,方女士取回了修理完毕的手机,却发现手机内的联系人信息及图片等数据已经丢失。方女士随即向维修店提出质疑,店...
2024年6月初,消费者方女士所使用的手机出现了黑屏故障,随后她将该手机送至镇区的一家手机维修店进行修理。一周后,方女士取回了修理完毕的手机,却发现手机内的联系人信息及图片等数据已经丢失。方女士随即向维修店提出质疑,店方负责人承认,在消费者将手机送修时未提醒其进行数据备份,便进行维修,导致了数据的丢失。方女士因此要求维修店赔偿其损失共计1000元。然而,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方女士向江阴市消保委长泾分会提出了投诉。
消保委长泾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来到手机维修店了解情况。手机维修店负责人说明在修理手机主板前未告知顾客进行备份和维修可能造成数据丢失,系本店工作失误,愿意免收修理费150元,但无法接受方女士提出的1000元赔偿。
方女士称自己是一名中介,手机上保存有客户联系方式及重要图片,数据丢失对其业务造成了损失。分会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手机维修店免除修理费150元,并补偿200元给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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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 腾
审核:周雁军
发布:辰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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